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2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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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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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商务局根据区政府、区电子政务办有关要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不断加大监管信息、政策解读、涉企优惠政策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30条,其中:部门文件3条,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1条,涉企优惠政策4条,政策解读10条,监管信息4条,重大民生决策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区商务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凡对外发布的政务信息及新媒体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严禁在网站上传涉密、机密文件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区电子政务办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商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商务局工作实际,进一步修定完善《平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平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平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信息更新欠及时、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可以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度把握不准等问题。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体制,明确责任,积极寻找突破口,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网站(网址:/zwgk/dep/33.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复兴路43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789160,传真:0943—6789160,电子邮箱:pcq_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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