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5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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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继续深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法定义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深化了公开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策法规3条,领导分工4条,规划计划1条,预算决算2条,统计信息10条,统计公报1条,政策解读56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条

 (政府信息管理区统计局积极推进统计信息、统计公报、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公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2023年度,区统计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统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统计信息发布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监督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工作内动力,让公众真正能够参与政府管理、监督政府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尽管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网站收集理水平提高的重大进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

二是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

三是信息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信息公开的手段大多限于宣传条幅、公告栏、公告手册等,运用网站或其他新媒体公布的信息比重依然较小,运用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务信息更是微乎其微。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保密制度。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三是与时俱进,多元公开。针对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的多样化,我们加强学习,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微信公众平台等多个新媒体上公开统计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tj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32,传真:09436622932,电子邮箱:pcqt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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