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1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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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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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统计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区统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篇,其中政策法规3篇、预算决算1篇、规划计划1篇、统计信息7篇、统计公报1篇、政策咨询问答库13篇、政策解读24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统计局积极推进统计信息、统计公报、政策解读重点领域公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2022年度,区统计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指派专人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方便群众了解统计相关信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积极督办各股室中心将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并同步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二是围绕统计工作实际工作,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相关经济数据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在完善已有公开渠道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zwgk/dep/7.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32,传真:09436622932,电子邮箱:pcqt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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