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0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行政,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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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平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实际,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本单位依法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关切问题等领域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8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公开制度14条,政策法规10条,领导分工4条,主要职责1条,预算决算4条,通知公告5条,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9条,应急预案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明确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23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区电子政务办安排部署,编制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依法公开。严格按程序和时限要求更新维护信息。按时更新平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地开展。对上网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薄弱;政务公开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平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子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tyjrsw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95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28875,传真:0943—6789358,电子邮箱:pctyjr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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