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0-12-23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平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23 11:15
浏览次数:
|
|
|
|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民营医院、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9月6日,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发生一起冷却水闪蒸安全生产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近期,我区水利行业连续发生2起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触电事故和1起工程车辆侧翻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这些事故非常惨痛、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区安委会《平川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扎实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核心,以落实“三管三必须”为抓手,严格排查整治医疗卫生系统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医院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严肃查处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推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9月至10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区属各医疗单位要对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两个指南,系统排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先由各科室进行自查签字,再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院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签字备案上报,区卫生健康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做到重点部位、重点领域与重要时期节点检查相结合,医疗单位自查自检与监管部门全面检查相结合。严查医疗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医疗卫生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范、作业规程和持证上岗情况;严查教育培训,特别是严厉查处动电、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作业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医疗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时,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 (二)检查和整治内容 10月至12月,在全区卫健系统内深入开展“检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有: 1.检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周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没有签订到位,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没有采取推进措施,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落实等问题。 2.检查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行为,整治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方法不细致、资料不齐全、台账不规范、记录不详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管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落实,对安全隐患整改检查督促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 3.检查中心药站等关键点位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行为,整治未落实双人双锁管理;未安装高清监控探头;未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或设备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 4.检查破坏损害能源介质管道(线)行为,整治电梯,锅炉房,食堂,制剂室以及病房等场所介质管道(线)以及其它医用气体管道线不符合工程设计规范;管道(线)设置未避开高危设施,管道线设施规划设计和图纸档案资料不完备;管道(线)日常维护不到位,管道(线)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不健全等问题。 5.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整治未制定宣传教育培训方案或计划,未按要求开展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6.检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整治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员工从业资格、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不符合要求;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7.检查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行为,整治“三无”特种设备;电梯、锅炉房、变电室、氧气站、高压消毒锅等岗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运行记录填写不规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8.检查医疗废物非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废物从业者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不到位;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不规范;转移交接联单填写不规范;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体检制度落实不到位;医疗废物暂存处理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研究解决集中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检查督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 涛 区卫健党委书记、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谢 瑜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郝应平 区卫健党委副书记 马维祖 区卫健局副局长 杨荣华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曹 毅 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院长 金洪民 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 高 共 区人民医院院长 郭晓智 区妇幼保健站站长 马得明 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刘锐生 宝积镇卫生院院长 李明彦 水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振来 共和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葛 琨 种田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 万 复兴乡卫生院院长 周有福 黄峤镇卫生院院长 刘国民 王家山镇卫生院院长 张 玉 兴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陶李梅 电力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 鹏 红会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宝宏 平川济民医院院长 张 森 白银容和骨科康复医院院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医院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保障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两个指南,认真扎实开展单位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信息。 (三)严肃考核问责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区安委会要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区卫健局督查组组成人员及分工 第一督查组: 组 长: 张 涛 区卫健局局长 成 员:张永杰 区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 于建聪 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督查白银市中心医院。 第二督查组: 组 长:郝应平 区卫健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进福 区卫健局工会主席 闫小艳 区卫健局党建办干部 督查水泉镇中心卫生院、王家山镇卫生院、白银容和骨科康复医院。 第三督查组: 组 长:马维祖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冯兴宏 区卫健局公共卫生股股长 高 晶 区卫健局公共卫生股干部 督查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站、电力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会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宝积镇卫生院(长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四督查组: 组 长:谢 瑜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龚亚萍 区120调度中心主任 韩进金 区卫健局医政股股长 督查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区人民医院、平川济民医院、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共和镇中心卫生院、黄峤镇卫生院、种田乡中心卫生院、复兴乡卫生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