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3 生成日期: 2024-05-16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生产,机构,工作,医疗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平川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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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民营医院、托育机构、各局各股室:

《平川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经局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4日


平川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平川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实施方案》,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面防范重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加快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努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5年底前,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督促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责任体系。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6年底前,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托育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指南、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卫医急发〔2024〕4号)。督促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各自实际情况细化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单位、科室、场所等按功能分层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五大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机构主体责任、职能科室监管责任以及人员岗位责任等四个责任,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发展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公共卫生股、综合监督股、计划生育股。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完成时限:2026年6月前并长期坚持)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卫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的领导下探索建立与消防、应急、住建、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安全问题移交有关责任部门,同步移交医疗机构主办单位,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督查、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部门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各医疗机构抓好日常安全巡查检查,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后,及时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形成闭合回路;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发展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公共卫生股、综合监督股、计划生育股。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力推动辖区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作用,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对本单位的重点隐患每季度进行明查暗访,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在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科研管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随机抽查、各级示范托育机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发展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综合监督股、公共卫生股、计划生育股。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及托育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区卫生健康局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2024年,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各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培训的核心课程,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各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抓好在职人员(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餐厅食堂员工)培常态化训,相关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专业培训等,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中培训,重点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技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重要内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要过关,个个懂安全。实现每个人都具备应对突发紧急情况的知识和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文化。(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发展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严格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条件。(责任科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发展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综合监督股、公共卫生股。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六)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强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全面提升医疗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落实落细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各级医疗单位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落实医疗应急防灾减灾救灾措施,加强应急准备、应急值守、事件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特殊敏感时期的医疗应急保障。(责任科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发展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七)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尘肺病康复点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测与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推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加强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责任科室:疾病预防控制股。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5年底之前并长期坚持)

(八)全力防范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切实增加“时时放心不下、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方面,全面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遵循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危化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城镇燃气方面,全面排查食堂锅炉、热力泵房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落实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等主体责任。有限空间方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对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相关专业培训情况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第三方安全责任。自建(在建)房屋方面,对单位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施工场地和装饰装修场所动电、动火、动焊管理,做好施工场所与工作区域有效隔离。后勤治安方面,加强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空调、污水站、制氧间和液氧站等场所和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和防护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全面整治老旧线路,严禁私拉乱接。强化内部安保,主动排查调处各类医患纠纷,严防伤医事件发生。(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各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硬件和软件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三)大力促进职业健康建设。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聚焦行业重点,加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五)严格督导问效。区卫健局将结合医疗机构工作实际,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方式,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够、排查整治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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