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7 生成日期: 2023-11-15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疾,试点,控,医疗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1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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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甘疾控监督一函〔2023〕6号)文件精神,区卫健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现将《白银市平川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区卫健局疾控股 张建国

联系电话:15352006771

邮箱:471487160@qq.com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5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印发

白银市平川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

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以下简称疾控监督员)制度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创新医防协同、深化医防融合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医疗机构设立疾控监督员,压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推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为指导全区开展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责任为核心,以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实现医疗机构自我监督与政府监督更好结合,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牢牢把握疾控体系改革方向,聚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疾控监督员制度落地见效。鼓励首创精神,注重总结经验,为全面推进我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落实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

2.系统思维,协同高效。突出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探索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医疗机构内部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共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监督机构的外部监督与医疗机构的内部监督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3.稳中求进,确保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步骤,统筹考虑医疗机构从事疾控业务的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责定位,做到制度试点与制度推广有序衔接,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建立。

(三)主要目标

经过试点,强化内外监督,推动医防融合持续深化,试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明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系列可复制的创新成果,为全区全面推行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作出重要示范。

二、主要任务

(一)疾控监督员的设立

1.设立形式。疾控监督员指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内,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专职疾控监督员由区级疾病预防控制行政部门从本部门、疾控机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产生。确有必要,需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中产生的,试点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积极协调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医疗机构相应人员予以保障。兼职疾控监督员由医疗机构推荐产生。专兼职疾控监督员经区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2.任职条件。兼职疾控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熟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3)掌握一定公共卫生专业知识;

(4)遵守廉政和工作纪律,能够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

专职疾控监督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工作经历。已确定的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原则上不再调整,需增补的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按上述要求确定。

3.配置标准。区卫健局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在二级以上医院至少派驻1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对该医院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向其他医疗机构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可向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对其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产生的专职疾控监督员不能派驻原单位。

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均需设立兼职疾控监督员。不足1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至少配1名兼职疾控监督员,100-799张床位医疗机构至少配2名兼职疾控监督员,80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配3名兼职疾控监督员。

(二)管理机制和工作职责

1.管理机制。区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配套文件,指导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以及本级疾控监督员的选派、考核、培训及保障等管理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疾控监督员管理部门,对疾控监督员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医疗机构是疾病预防控制自我管理的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疾控监督员监督职责与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管理主体责任互不替代。疾控监督员监督职责与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互不替代。各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责任不变。

2.工作职责。专职疾控监督员对执行传染病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制止、纠正、报告传染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参与传染病防治相关投诉举报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经授权代表疾控机构进行疫情调查处理,及时向区卫健局报告有关重要事项;承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兼职疾控监督员对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自查,协助配合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上述监督检查工作。疾控监督员任期不少于1年。

(三)培训考核及结果应用

1.培训考核。区卫健局负责建立疾控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制度。疾控监督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参加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区卫健局要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搭建学习平台,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疾控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区卫健局应结合疾控监督员工作总结和驻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疾控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果。

2.结果应用。区卫健局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定级、评审、评价、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疾控监督员所在单位应统筹考虑疾控监督员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考核情况等因素,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

针对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医疗废物处置、疫情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重点环节,鼓励各地开展在线监督监测,探索规范化数据采集、动态监测主要指标、多触点监督预警、监督效果直观展现的非现场监督新模式,提高线上监督能力。

三、试点范围及进度安排

(一)试点范围

经研究决定,由白银市中心医院、白银市精神卫生中心。平川济民医院做为试点单位。

试点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扩大试点范围,请其他医疗机构按上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进度安排

1.计划部署阶段(9月-10月)。根据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区级下发《白银市平川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成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级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医疗机构,确定专兼职疾控监督员,9月2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试点单位信息(附件3)上报区卫健局疾控股。

2.组织实施阶段(10月至11月)。10月中旬,区级组织完成全区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培训工作。10月中旬,各机构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

区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问题,11月底前向市卫健委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3.总结评估阶段(12月)。区卫健局组织对试点机构开展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广泛收集疾控监督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案例,不断推广好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开展总结,并向市卫健委上报我区试点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探索实践,形成高质量的试点成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要求,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针对制度建设的难点、堵点,着力在疾控监督员的设置、职责、遴选、培训、考核、评优评先、激励保障、结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等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试点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支持,争取相关部门理解,寻求政策突破,形成试点经验。要建立工作机制,定期通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为试点单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支持保障,保证试点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争取设立专项资金,保障试点工作正常运行。各试点医疗机构要提供独立的专兼职监督员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赋予院内信息查询权限,方便开展工作。

(四)完善评价指导,将试点工作推向深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调研、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等,促进各试点单位沟通协作。

(五)建立联络机制,保证信息报送时效。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按方案要求及时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试点单位于9月25日前将联络员汇总表(附件2)上报区卫健局疾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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