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2-04-28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 白银市平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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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白银市平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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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全省禁毒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我区文旅系统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白银市平川区关于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实施方案》(区委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全省禁毒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以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为总目标,以提高毒品治理能力为总要求,以完善全民禁毒机制、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深化禁毒严打整治、强化禁毒全民要素管控、健全戒毒康复体系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甘肃省禁毒条例》落实,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禁毒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形成全层级落实禁毒共作责任体系,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体系、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体系、全要素监管制毒物品体系、全方位毒情监测预警体系、全领域治理农村毒品问题体系,突出毒品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禁毒保障机制全面健全。创建期间做到“六个不发生”(不发生制造毒品案件或者制造制毒物品案件;不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不发生托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公职人员和中小学生吸毒案问题;不发生涉及“百号”及副产品、麻黄草违法犯罪案件)。实现“四升四降”(群众禁毒知识知晓率上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上升;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增幅上升;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率上升;新滋生吸毒人员增幅下降;未成年人员占涉毒人员数量比例下降;外地抓获本地籍贩毒人员下降;吸毒人员引发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下降)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局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的开展,成立局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安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玉堂 区体育中心主任 张 武 区文化馆馆长 李睿疏 区图书馆馆长 高 峰 区博物馆馆长 邵文燕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晓静 区文旅局办公室主任 王学武 区文旅局文体股股长 郭明春 区文旅局文物管理股股长 王淑霞 区文旅局广播影视股股长 杜鹏珊 区文旅局旅游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四、创建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1.在全区文化系统广泛开展禁毒宣传,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禁毒宣传标识的张贴管理,督促各娱乐场所和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毒警示牌、警示标语和点歌屏保禁毒提示。 2.组织召开禁毒工作培训会。开展单位负责人、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禁毒知识培训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督促娱乐场所建立落实禁毒巡查职责,坚决杜绝涉毒人员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3.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禁毒作品创作,以送戏下乡和重大节庆日为载体,进行禁毒宣传。组织开展重大禁毒宣传文艺活动,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文化馆、图书馆等阵地通过文艺作品的形式向群众进一步宣传禁毒工作。 4.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6.1”禁毒法颁布纪念日、“6.3”虎门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开展全民参与的宣传活动。局机关、区文化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营造禁毒宣传氛围。利用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兴互联网平台,将禁毒宣传和示范创建做到人人皆知,鼓励人人参与,在全社会弘扬和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生活理念。 5.重点抓好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以送戏进校园为契机,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范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防毒、拒毒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监管力度 1.加大对文化娱乐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重点排查文化娱乐场所禁毒标识、禁毒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对放任、纵容、甚至参与毒品犯罪的娱乐场所,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2.加大对印刷及出版物市场禁毒工作的检查力度,对有违法宣传毒品相关内容的印刷、出版经营活动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区文化娱乐场所涉毒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和突击暗访,并及时处理,确保公共娱乐场所“零涉毒”。 4.夯实文化经营单位基础工作,广泛搜集违法犯罪线索,对发现的可能存在涉毒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开展持续不断的检查整顿,确保场所、人员无涉毒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上旬) 按照区禁毒办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4月中旬至2023年10月31日)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明确责任,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禁毒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局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标准和考评办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评验收,并做好迎接省禁毒委检查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城区对遏制毒品社会危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禁毒示范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抓好方案的贯彻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动态推进,责任落实。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的责任人、目标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禁毒示范区的经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型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营造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巡查,严格督导。局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因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影响创建工作成效的,严格追究责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对文旅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对存在毒品问题以及其他违法经营活动等问题的文化经营场所,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依规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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