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854 生成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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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白银市平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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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及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统筹协调全区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及相关节会和体育赛事。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重点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文艺大赛。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规范化建设。

(十)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承担全区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初核、申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播出机构和网络传输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指导和监督全区体育工作,统筹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发挥体育总会和各单项协会的作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团、组队参加省、市运动会和各级体育竞赛,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构情况,属全额拨款行政机关,科级建制,现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文化体育管理股、广播电视股、旅游管理股、文物管理股、文物安全监管股。2022年新增一个内设机构文物安全监管股,为推动文物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白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文物管理机构的通知》(白编办字〔2021〕1 号)精神,成立文物安全监管股。

(二)直属事业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文旅局直属事业单位6个,具体为:平川区文化馆、平川区图书馆、平川区体育中心、平川区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站、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7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1人、事业在职48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8人),退休人员20人。2022年单位退休1人,为行政工勤人员。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781.09万元,较2022年577.73万元增加203.36万元,增加35.20%,主要是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654.77万元,较2022年增加202.66万元,增加44.82%。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22年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没有变化。我办现有公务用车共计0辆。

3.机关运行费10.9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预算,当年未安排业务费用支出。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未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986.32 万元,较上年增长 -2.02%。负债总额 48.17万元 ,较上年增长 0.00%。净资产 4,938.15万元 ,较上年增长 -2.04%。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768.64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88.70% (其中,房屋 2,766.68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88.64%) ; 设备 222.4 万元,占 7.13 %(其中,车辆 10.2 万元,占 0.33% , 单价 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 文物和陈列品 0.16 万元,占 0.01 % ; 图书档案 95.19 万元,占 3.05% ; 家具、用具 34.85万元,占 1.12 % ; 特种动植物 0万元,占 0.00 % 。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 2023年本部门无单位涉及非税收入。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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