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0-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0-12-30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关于审批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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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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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社发〔2019〕9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白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0〕77号)、《关于印发<白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03号)精神,对各乡镇、街道本次报送的资助城乡困难居民的医疗保险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共确定符合医疗保险参保资助对象12807人,需拨付参保资助金198610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李玉兰等41人11480元医疗保险费由平川区社会福利院代缴,因此资助资金划入白银市平川区社会福利院账户)现将审批结果函告你们,区财政局将会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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