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31 | 生成日期: | 2024-01-15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医疗,行政执法,医保,基金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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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医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工作重点。局党组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及时按要求向区依法治区办报送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二是强化能力提高,落实法治建设保障。建立完善学法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周例会集中学习研讨各项医保政策法规,不断提升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完善法治体系,推进依法依规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厘清协议管理和行政执法边界,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同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医保自由裁量权和行政处罚程序的使用,确保行政执法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二)坚持依法行政,务求取得实效。 1、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提质增效。区医保局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狠抓落实不放松,切实强化基金合理合规使用。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白银市平川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全区内26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全覆盖检查。共抽查病历637份、核查在床病人60余人、电话回访出院病人166余人。对照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二是积极配合省级飞行检查,根据《2021年度省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精神,省级飞行检查组对区域内市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结合康复医院、水泉镇卫生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飞检工作,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三是根据《关于落实2021年全区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联合公安、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打击医保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对16家定点医疗机构,75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约的医药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四是扎实开展“五项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基金管理不规范、背后腐败和作风、审计反馈、“平台”中反映的等6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追回违规医保基金,进一步规范了两定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了经办人员的风险意识,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2、持续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持续强化经办工作内控管理,健全完善《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试行)》《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稽核制度》等4项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制约,做到权限分配有登记、有备案、有管理,有效规避廉政风险点。二是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在持续梳理压减部门单位证明事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焦点,组织梳理医疗保险等企事业单位证明事项、证明材料,推进公益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和网上指上大厅,简化办事流程、公布办事指南。共梳理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6项,保留证明事项13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33项。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证件持有率100%,及时更新我局执法人员信息库信息。组织8名干部职工人员参加网上学法,并按期全体通过考试。积极参加省市医保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巩固业务知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按照《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明确抓好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措施时限。对任务清单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综合对策、标本兼治,建立台账,围绕5个主要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股室),做到零遗漏、全覆盖。局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治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对任务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2、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精神。安排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逐一签订,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开展廉政约谈30人次,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干部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廉政党课3次,用身边的腐败案例教育全体医保干部把“廉”关、敲“廉”钟,党员干部政廉政意识不断增强。三是组织各股室及个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5个方面全面排查,共排查出股室风险点15个,制定防控措施17条;排查个人风险点166个,制定防控措施182条,进一步提升了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制度落实,提高法治思维方式能力。 1、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周例会集中学习研讨《民法典》、《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印发<白银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按要求完成宪法学习培训, 2、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邀请区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党支部,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开展结对共建“固定党日”活动,通过专题党课、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条例》。组织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区人民广场,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手册、折页3000余份,在全社会营造了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梳理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事项办理申请材料、环节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成本能减尽减,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及时落实医保待遇政策享受,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便利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医保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163条,其中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信息38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有条不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专业人员欠缺,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区域内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扎实推动医保法治化建设,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局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研究部署。 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 公开机构全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内容。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记录仪及其他示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首像资料专人保管,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呆、有案老,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二)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合区卫健、公安、市管等部门,健全协调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规范基金监管检查行为和处罚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确保处罚规范、裁量适当、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两定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对申请续签评估时,管理不规范、不达标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不予签订协议。坚持开展常规稽核、专项稽核、数据比对等日常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建全完善医保基金运行分析评估机制,通过年度、季度、月度的基金运行情况对比分析,做到及早发现、早整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制定重点稽核监控区域,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医保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开展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格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关于认真执行甘肃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甘肃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统一执法规范标准,严格执法程序,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制定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范。完善各流程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追责问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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