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67 生成日期: 2025-04-25
文       号: 关键字: 医疗,医保,支付,基金,服务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2024年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信息来源:平川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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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川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医保局的部署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医保改革发展惠民实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步入新征程。

一、基本医疗保险稳健运行

(一)参保人员情况

全区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80561人,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参保率巩固在93%。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6543人(去年同期55891人),同比增长1.17%。其中:在职职工28805人,同比增长0.21%;退休职工27738人,同比增长2.2%。在职退休比为1.04:1.00。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4018人(去年同期126913人),同比减少2.28%。

(二)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8498.66万元,同比增长10.08%;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支出35514.39万元,同比增长32.81%。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待遇享受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5476.77万元(去年同期25088.18万元),同比增长1.5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20796.45万元(去年同期21433.47万元),同比减少2.97%。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19784.05万元(去年同期19437.12万元),同比增长1.78%;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12480.9万元(去年同期12020.94万元),同比增长3.83%;个人账户收入5692.72万元(去年同期5651.06万元),同比增长0.81%,个人账户支出8315.55万元(去年同期9412.53万元),同比减少11.6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结余4680.32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待遇享受

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3021.89万元(去年同期12183.65万元),同比增长6.88%;基金支出14549.63万元(去年同期14080.92万元),同比增长3.33%。居民医保基金当期结余-1527.74万元。


二、异地就医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

2024年,我区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13680人次(去年同期11100人次),基金支付9609.56万元(去年同期8365.84万元),其中,职工8325人次6084.66万元,居民5355人次3524.9万元;比2023年结算人次同比增长23.24%,基金支付同比增长14.87%;我区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181490人次(去年同期 128054人次),基金支付2834.44万元(去年同期1910.07万元),其中,职工171950人次2605.05万元,居民9540人次229.39万元;比2023年结算人次同比增长41.73%,基金支付同比增长48.39%。

三、深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保障改革

2024年,扩大个人账户支付的人员范围和资金使用范围,2024年个人账户累计支付8315.55万元,其中,本地个人账户支付5659.25万元,异地个人账户支付2165.19万元、转移支付41.39万元、家庭成员共济支付449.72万元;有效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

四、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159个,其中,西药1398个,中成药1336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25个;另含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个;距上次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新增71个。

五、医疗保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4年,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实现了医保参保全覆盖,参保率达到100%;对城乡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及脱贫人口共资助25403人453.35万元;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4702人次,合规费用3101.25万元,基金支付2678.7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933.97万元;大病保险支付232.27万元;医疗救助支付512.49万元),报销比例86.37%,待遇享受率100%。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有效防止了困难人群因病返贫的风险,推进了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

六、支付方式改革减少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2024年,我辖区内15家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进行支付,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DIP经办管理规程、结算管理办法、特例单议和补充协议等制度,完善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协同推进按床日付费、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截止目前,按照DIP支付方式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476.39万元,按床日付费支付1401.62万元、中医特色门诊支付220.28万元。
   七、优化医保服务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为规范经办服务,优化窗口配置,全面落实“综合柜员制”“好差评”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区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完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等15项医保服务事项一次性办理。积极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实现经办服务事项下沉乡镇(街道)18项、村(社区)12项,做到基层医保服务全覆盖,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有效增强了经办事项“掌上办”“网上办”服务效能。
    八、价格改革和招标采购推动“三医”协同发展
    2024年,我区定点医疗机构累计完成443种药品、31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入库金额4200.21万元,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已开展17个批次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工作,累计向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390.55万元。 一是组织医疗机构参与药品、耗材集采16批次,其中药品集采10次,耗材集采6次。涉及药品种类264个,签定合同1330份,订单数量406个,预付基金305.51万元,回款率87%;采购完成率96%,采购使用率100%,网采率92.79%,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涉及医用耗材12类,包括口腔种植体、人工关节、冠脉导引导丝、骨科脊柱、超声刀头、止血材料类、血液透析类等医用耗材,涵盖医疗机构普外科、神经外科、心内科、口腔科等科室的医用耗材。完成采购量1671个,完成率71%,带量采购耗材金额占耗材总金额36%,网采率达94%。二是开展了三批次182项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完成1项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市场调节价诊疗项目备案工作。
    九、强化医保协议管理
    2024年,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新增定点零售药店2家、解除定点医药机构6家、续签定点零售药店87家、续签定点医疗机构23家。
   十、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2024年,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13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05家,其中暂停医保协议6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家,约谈37家,拒付(追回)医保资金73家,行政处罚立案8起,共计拒付(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2.47万元,收缴罚款23万元,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挽回医保基金损失228.69万元,通过开展自查自纠退回违约违规基金6.83万元。

注: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2024年度职工、居民住院和门诊考核金未清算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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