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782 生成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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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医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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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我区医保工作水平为重点,结合区医保局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我局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截至12月底,我单位在平川区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信息129篇,其中公开指南1篇、公开制度4篇、机构简介1篇、预算决算1篇、部门信息29篇,医保信息25篇,医疗救助9篇,政策解读48篇,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篇,市场主体信用与不良行为记录信息10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规范,扎实有效,但与《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局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公开发布医保相关信息。 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方面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方面利用网站拉近与公众的距离,以大众视角组织信息公开内容,让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都更接地气,更体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四是继续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在通过各种发布渠道公布的同时,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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