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3 | 生成日期: | 2024-07-17 |
文 号: | 关键字: | 区,督查,安全,工作,应急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白银市平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检查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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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白银市平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 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平及区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会议精神,推动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体系”落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稳步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按照全区督查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决定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半年综合督查检查,督查检查组由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组成,并邀请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参加,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工作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及区委区政府60条,推进安全责任“五大体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大行动”和六项机制落实,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三、督查检查内容 1.区委区政府《白银市平川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实施细则》(区委发〔2023〕20号);2.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4年平川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安委发〔2024〕7号)中明确的20个方面49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内容;3.区安委会《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发〔2024〕3号)、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六项机制的通知》(平安办发〔2024〕42号)工作安排部署、推进、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4.2024省市区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5.2024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六项机制”和“打非治违”推进情况;7.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值班值守等工作开展情况;8.其他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24年6月26日至7月15日。 五、督查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六、督查组成员分工 督查组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区应急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第一督查组 组 长:何 程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贾志强 区委督查室干部 伏仓元 区应急局三级主任科员 万建新 区应急局综合执法副队长 张 荣 区煤管站副站长 王海伟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欧阳颖 区应急局减灾股股长 陈小伟 区应急局火防股股长 联系人:陈小伟 联系电话:13893043396 督查共和镇、黄峤镇、复兴乡、种田乡、长征街道、红会路街道、公安平川分局、生态环境平川分局、自然资源平川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等,并抽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彦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景科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傅少琪 区应急局综合执法副队长 展 斌 区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明锋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张世刚 区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宋鹏珍 区应急局非煤股股长 李国磊 区应急局综合股干部 联系人:李国磊 联系电话:15509439592 督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王家山镇、水泉镇、宝积镇、兴平路街道、电力路街道、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水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电灌局、供电公司等,并抽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重点。各督查检查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督查检查,各单位督查时间由组长确定,把握检查督查重点、关键环节和相关台账。 (二)严守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是区实施办法,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执行督查检查各项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协调。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交办,并督促部门乡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 各督查组督查检查完成后,督查报告经组长审定后于7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将督查检查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报表材料,年底报送工作总结,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1.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消防综合督查清单 2.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消防综合督查通知单 3.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消防综合督查记录表
白银市平川区安委会办公室 白银市平川区减灾委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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