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9 生成日期: 2024-07-26
文       号: 关键字: 隐患,安全,治理,事故,生产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书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2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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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关于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有关事项的移送函》(甘煤安监执一处函字〔2024〕14号)文件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对你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安全监察人员在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异常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存在“6月2日启封1802运输顺槽密闭排放瓦斯过程中,未严格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浓度超过1.5%,最高达1.78%”,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判定该项问题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治理责任单位

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

三、督办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

四、督办要求

1.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应按照《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组织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方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的基本情况;(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并组织对当前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查找深层次矛盾问题,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摸排,对各类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分门别类逐项闭环整改到位。

2.区应急局督促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保障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协调,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3. 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要聘请具备资质的三方机构对企业瓦斯防治的机构、人员、装备、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经评估不具备防治能力的,不得恢复生产。

4.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并按照时限要求将治理进度定期向区安委办报告。

5.区安委办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推进工作,加大统筹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的按照规定采取行政处罚、停止供电、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结合常态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治理进展进行调度和跟踪督办,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整治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因工作失职、渎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督办解除方式和程序

请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8月8日前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安委办,并每周上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治理任务完成。

请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8月15日前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自行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合格后,由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核销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区应急管理局收到书面申请后,及时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验收和销号申请;如审查未通过,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继续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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