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11 | 生成日期: | 2024-05-08 |
文 号: | 关键字: | 森林草原,隐患,火灾,工作,排查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平川区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0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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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厅 应急管理厅 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森指办发〔2024〕4号)精神,切实有效排查整治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现将《平川区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白银市平川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白银市平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 平川区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厅 应急管理厅 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森指办发〔2024〕4号)通知要求,切实有效排查整治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区发改局(能源局)、区应急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意见》要求,以林长制为主线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完善“防”和“救”责任链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平稳,确保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草、公安、发改、应急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及能源、电力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防治结合。推动综合治理,加强源头管控,强化群防群治,编牢织密火灾防控网。根据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坚持突出重点。充分运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加强重点区域、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可燃物治理、禁烧区设置等治理成果,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五)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不足,改进工作方法,丰富防火思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完善法规,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制度和法治保障。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以各乡镇、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亡人事故。 (一)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要充分运用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同时,自2024年起开始施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牧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和能源保供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查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失控导致重要电力设施故障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枯枝落叶、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火演练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其他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 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二)加强动态清零。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纵深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图作战,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实行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能够快速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对影响或危及重要保护目标安全的重大隐患,可采取修建林火阻隔带等措施处理,林草部门要予以支持。 (三)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处理、曝光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通过网络、信息、手机短信等方式全员推送、多频次扩散,用典型案例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工作落实。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老隐患不能年年推年年在,新隐患要发现早整治快,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区森防指办公室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并于2024年5月19日前报送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汇总表,11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3个统计表。 联系人:区林草局 张任琴 电话:6622611(传真) 区应急局 陈小伟 电话:13893043396 邮箱:1038056077@qq.com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附件1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 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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