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4 生成日期: 2023-10-10
文       号: 关键字: 宣传,减灾,活动,防灾,应急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川区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0 08:30
浏览次数:

白银市平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平川区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10月13日是第34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强调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灾害风险治理模式,保护好灾害脆弱群体,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减灾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减办发电〔2023〕9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我区2023年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特点,突出“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这一主题,结合辖区和行业部门实际科学谋划,创新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传媒等载体,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教和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活动。活动期间向社会公众开放科普教育基地场所和设施,在有关科普馆、博物馆等开辟防灾减灾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基本技能公众体验活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基地建设,建立防灾减灾科普宣教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各类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快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物资保障等规划实施,聚焦实施“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年度工作清单,加强资源统筹,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推动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础建设,推动各地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及时轮换更新超期救灾物资。灾害高发乡镇街道要明确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充分利用各类仓储资源,补充增加物资品种数量,鼓励和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装备。要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叫应机制,规范预警发布,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方式,提升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精准发布能力,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等多平台、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提升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深化运用成果,有力有效应对各类灾害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普查收官阶段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科学划定本地区灾害设防标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加强对普查成果的宣传解读,及时总结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形成的有益经验,从机制框架、人员队伍、法规政策、系统平台、项目支持等方面,探索推动构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普查成果应用,为持续发挥普查工作成效,支撑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动态权威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灾害应对,推动普查成果应用,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应用成果。加大普查成果科普解读和有关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让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知晓普查成果及其应用效益,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

四、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各类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全省万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要求,继续组织本辖区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叫醒叫应”能力水平。针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开展各类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广泛开展以实战为导向的应急预案演练。要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叫应机制,规范预警发布,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方式,提升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精准发布能力,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等多平台、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提升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有效组织避灾避险行动。

五、集中宣传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10月13日9:00—11:30

(三)活动地点:平川区人民广场

(四)宣传咨询活动

1.设置宣传咨询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在现场统一设置宣传咨询展位。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保险公司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政策知识咨询,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每个单位一个宣传咨询台,各单位自带宣传资料和桌椅,自备横幅一条,参加人员3-5人,确定联络员1名,按现场协调人员要求进行宣传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相关保险公司)

2.发放宣传资料。各单位采用印发宣传单、活动彩页、发放小礼品、组织和群众的互动环节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洪法》《气象法》《草原法》《森林法》《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区减灾委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主题活动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参与,精心组织,要确保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相关宣传活动平台(如广播、网络),认真组织开展“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二)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现场和聚集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三)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要把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要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情况的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总结纸质版和宣传信息报送至区减灾委办公室。

请各单位将防灾减灾日宣传咨询活动联络员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