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2-09-0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分片包抓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9-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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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分片包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措施、区委区政府60条措施和省、市、区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及九届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级领导安全生产分片包抓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2〕19号)、区委办《关于靠实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提醒通知》(区委办发〔2022〕8号)精神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深刻汲取景泰县“7·23”边坡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的通知》(平办字〔2022〕32号)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由县级领导分片包抓,对11个乡镇街道和平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和履职尽责情况蹲点督导。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分片包抓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安委会统筹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包抓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督导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重点督导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建立实施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两个清单”,部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二)督查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重点督查乡镇街道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措施和区委区政府60条措施,是否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细化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不折不扣落实,打非治违、违法转包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是否认真安排有效落实,以及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深刻汲取景泰县“7·23”边坡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督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等反馈问题隐患和省、市、区安委办“四不两直”诊断式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是否按照“五定”要求整改闭环。抽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按要求闭环整改。 (四)督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动。重点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究部署及推进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情况,督查《国道109线平川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川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川区危化领域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川区地方煤矿开展“一矿一组一档”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川区矿山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平川区安全生产攻坚月活动方案》《平川区建筑施工、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川区园区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城镇燃气、自建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矿山企业安全整治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负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平路街道) 组 长:薛京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 第二组:(负责宝积镇、红会路街道) 组 长:张春燕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气象局。 第三组:(负责水泉镇、黄峤镇) 组 长:郭丛定 副区长、公安平川分局局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公安平川分局、公安长征分局、区司法局。 第四组:(负责复兴乡、共和镇) 组 长:周万成 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族宗教局。 第五组:(负责种田乡、电力路街道) 组 长:石成娟 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林草局。 第六组:(负责王家山镇、长征街道) 组 长:寇志宏 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局、自然资源平川分局、生态环境平川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包抓组要站在全区安全发展的高度,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蹲点督导工作。各包抓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组长安排,结合督导任务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领导干部参加包抓工作。被包抓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包抓工作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二)重督导质效,强化措施落实。各包抓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真查实督,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对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跟踪督办落实。各包抓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 (三)认真梳理汇总,及时总结报告。按照平办字〔2022〕32号文件精神,各包抓组要将每周蹲点督导情况,于每周五17时前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各包抓组在分片包抓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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