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854 | 生成日期: | 2023-04-18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平川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3-04-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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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川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完善体系、全面预防、专项整治、提升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川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工)委和党组宣传工作重点,作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和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全员轮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统筹发展和安全级业务能力(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单位具体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具体落实不再注明)。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严格落实《白银市平川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细则》《白银市平川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胡昌升讲话精神全面开展本质安全提升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本质安全提升”攻坚年行动,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体系以及科技、项目支撑实施方案,形成“1+5+2+N”的安全生产综合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区安委办负责,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更新完善各级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安全生产“两个清单”(区安委办、区委办、区政府办分工负责)。各级党(工)委组织召开年度第一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各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半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各级乡镇街道把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分兵把守、各尽其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办负责,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推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抓总和协调指导(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政府办负责,区应急局配合)。 4.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全区确定的16个重点行业领域、23个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牵头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厘清明确牵头行业领域的全链条监管责任(区委区政府60条具体措施明确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 抓好仓储物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监管职能有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区安委办负责,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各行业部门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安全生产检查,综合运用年度考核、谈话提醒、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对企业负责人“安全三问”制度,督促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班组建设年”活动,鼓励企业完善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山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主要负责人每周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完善区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区国资中心)。 三、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6.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按标准按要求整治重大隐患。针对全国“两会”、“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针对性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和驻点包抓,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制度措施系统集成,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用导则(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开展矿山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矿山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攻坚行动,开展地下矿山顶板专项执法检查和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开展煤矿瓦斯富集区、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断层裂隙褶曲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深化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应急局负责,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平川分局配合)。 抓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监管,持续做好煤炭安全保供,加强开工煤矿项目全过程监管,防止以煤炭保供为名超负荷违规组织生产(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负责,自然资源平川分局、生态环境平川分局、公安平川分局、区水务局配合)。 开展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安全治理和露天煤矿边坡塌陷集中治理,全面排查整治超层越界开采、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乱采乱挖、以建代采、私采偷挖等行为(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平川分局负责,区发改局、公安平川分局、生态环境平川分局配合)。 8.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和“一货一面一校”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公安平川分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完善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改善水上运输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加强码头渡口安全管理,落实码头渡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区交通局牵头,公安平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生态环境平川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 9.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健全危化领域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严格把好标准关口,严防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负责)。 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突出抓好化工企业、油气储存、输油管道、危化品运输、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整治,深化化工企业“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及化工老旧装置、液化烃储罐区、陆上油气井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开展评估治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及储存(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公安平川分局、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平川分局分工负责)。 细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不断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分工负责)。 10.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平川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紧盯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紧盯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2.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3.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紧盯铝加工、机械制造、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区应急局、区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开展游乐设施、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小型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监管(区工信局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紧盯重大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密集出行时段,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建立风险点清单和风险管控措施,精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平川分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强化涉疫药品和防疫物资生产、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4.开展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完成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企业摸底工作,建立监管企业台账,摸清底数,并建立健全新业态风险研判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区委区政府60条具体措施明确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5.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科学划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按照区、乡镇(街道)两级执法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完善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区应急局定期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择优向市应急局报送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区应急局负责)。 16.优化监管方式。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公共场所、企业入口等宣传设施和媒介,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宣传有奖举报制度。以“12350”平台、微信小程序为依托,完善举报受理、调查核实、奖励兑现流程,做好举报人身份保密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宣教平台、新闻媒体建立曝光台,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力量,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说情打招呼干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严格落实报告备案登记制度,深挖严打幕后关系网,梳理斩断利益链。强化矿山企业电子封条、危化企业线上监控平台以及视频调度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加快推进“智慧安全”建设。持续推行“三函(建议函、提醒函、督办函)三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办(督办、交办、转办)一账(台账销号清零管理)”工作制度,有力有效推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加快打造齐抓共管工作新格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17.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快矿山、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面开展全区重点矿山企业用电量监测,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视频监控,积极推行非煤矿山“电子封条”试点建设。进一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率先完成,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实现突破,力争年内完成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建成1个智能化矿井(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购买安责险,积极发挥“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与事后补偿”的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监管的有关企业落实)。 18.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白银市平川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胡昌升讲话精神全面开展本质安全提升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平安委发〔2023〕1号)要求,围绕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本质安全型设施、本质安全型环境、本质安全型岗位,紧盯源头治理,加快建设“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严密明晰的安全考核体系等“八大体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9.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组织邀请专家库安全专家对矿山、危化品和工贸等重点企业开展查隐患、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指导问题整改等专家指导服务;督促企业自聘专家每季度开展一次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内部专家和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全企业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全区加快编制事故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督促行业部门限期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和应急工作手册,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备案与定期修订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监督检查,推动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区应 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区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工程抢险、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省市应急救援队伍为参照,推动区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推动配合省市县(区)三级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调、联战。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建强基层救援力量,乡镇街道实现“七有”目标、村(社区)实现“五有”目标,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救援能力(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快配备使用矿难事故救援产品、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特种设备应急装备、大流量排涝装备、大口径钻探装备等事故灾难抢险救援装备(区应急局负责)。 21.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深入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发挥好安全预防服务功能。督促企业按照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区应急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专项检查(区应急局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开举报信箱,推广举报小程序,提高举报奖励标准,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平川行”宣传周专题宣教活动。组织“一月一警示”宣传活动,尤其是全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失职追责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60条具体措施等法规政策培训。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培育,大力培养树立一批应急管理领域先进典型(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优化完善企业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半年内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实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目标。定期举办安全监管执法技能比武,检验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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