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8-11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区,电力,生产,能源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白银市平川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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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成立白银市平川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和市委市政府43条、区委区政府60条细化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经区政府同意,在区安委会下成立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电力和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全区电力和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领域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力和光伏、风电等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人员组成 主 任:薛 京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王生明 区红军西征纪念馆馆长、区发改局局长 张庆懿 区政府办主任 成 员:仇建富 公安平川分局副局长 张建炜 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鹏升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卫荣 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 卓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彦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得杰 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副局长 张生慨 国网白银市平川区供电公司副经理 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确定,变更情况抄送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改局:履行全区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行业管理职责,监测分析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安全形势,统筹协调全区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运行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项目规划、核准,加强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运维等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制度措施。承担全区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定区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具体运行规则、工作、会议制度等。承担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履行中央事权范围内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电力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以及国家能源局相关工作部署,组织或参与电力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解决发电、供电和用电的相关问题;监测分析光伏发电、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生产运行,统计发布相关信息;牵头组织全区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供用电安全运行。参与电力行业体制改革、规划编制、工程项目审核、城乡电网建设、电力市场培育和电热价格调整等工作。 区水务局:组织指导水库及大坝等安全生产监管。 公安平川分局: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安全生产相关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自然资源平川分局: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严守安全底线约束,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做好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项目用地审查,确保安全距离。 区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全区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指导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负责电力、光伏、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能源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违法行为。 国网白银市平川区供电公司:履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调度运行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保障重要电力用户电力供应;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定期开展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用电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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