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9 | 生成日期: | 2024-10-25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道路,交通,落实,违法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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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面防范化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20日,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打击“百吨王”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用足用好行政、刑事手段打击处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要控制在0.02%以下,普通公路控制在0.5%以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装载场站、煤矿生产企业、车辆检验机构、驾驶人培训学校、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网点的监督检查,对源头装载超限超载,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落实培训考试大纲、销售非标电动车、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限期整改。全区公安机关全面落实全警支援交警、机关支援基层、城市支援农村“三支援”机制,强化重点时段、法定节假日、旅游景区、事故多发路段执法勤务,持续推进“严管十条”措施落地落实,查处15类现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总量同比、环比明显上升,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二)加强企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逐一联合上门检查,对全区高风险运输企业逐一进驻整改,全量全要素整改隐患问题。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规范使用动态监控平台,实现“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入网率、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达到4个100%。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监督考核,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对客运车辆GPS 存储数据定期开展抽查,通过调取行驶轨迹,对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构成疲劳驾驶的驾驶员和所属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车辆安全检查、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动态监控)、聘用驾驶人资质、运输车辆挂靠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彻底清查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处理等情况,倒逼企业法人(负责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住建、公安等部门对标对表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以及临水临崖、穿村过镇等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清单,高标准落实既定一路一策、一段一策治理措施,确保10月底前部、省、市、区四级督办隐患路段全部整改到位,紧盯270公里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和路侧护栏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抓实30处平交路口和危险路段“五必上”“三必上”等任务落实,层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列出治理进度账单,确保按期顺利完成。要重点加强G6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交通组织、警示防护和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大全区普通国省道路弯道路段强超强会、逆行等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建设力度,其中G109线、G341线、S308线、3条道路弯道路段必须做到应设必设。公安、交通运输和乡镇政府要对辖区所有重型货车,7至9座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逐车查找、逐人见面,点对点上门宣传警示教育,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纵深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防冲撞设施,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乱象。要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治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黑校车”等问题,坚决遏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载人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严禁违法乘载学生超过3人及以上(含驾驶员、含3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发现一起,查纠、管制一起,坚决防范涉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群死群伤事故。 (四)加强农村地区风险防控。要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乡镇政府要落实管理力量和工作经费,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主体责任。要切实发挥乡镇干部、交所合一、一村一辅警、农机安全管理员和行政村劝导员等基层力量作用,每周组织对辖区务农务工、婚丧嫁娶、集市庙会等集中出行群体、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出行线路进行排摸掌握,综合采取上门宣传警示、随行监督管理、路面检查劝导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面包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等集中出行安全风险。 (五)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筹发挥好网上、网下宣传渠道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普及遵规守法、安全驾驶常识。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重点围绕电动车行人、高风险路段、重点车辆驾驶人、农村集中出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学校周边道路、旅游景区道路,全面开展针对性强、警示震慑作用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对长期在甘、在平行驶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常态宣传提示安全风险,在高德、百度地图导航中加载语音安全提示,精准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要集中梳理发布一批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用血淋淋的事故教训,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文广旅、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要加大教育宣传普法力度,制定专门计划,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六)加强交通应急救援。交通运输、应急、公安等部门要针对事故易发的时段、地段以及受汛情影响严重等地方,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应急反应速度,及时有效开展事故现场多方联动处置,开辟重伤人员绿色救治通道,组织医疗专家会诊指导,提高现场救治能力和院前急救成功率。严格落实省级专家团队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医院指导救治和抢救费用垫付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效率,降低事故损害后果。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舆情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是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委“三抓三促”和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力措施。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实施。要细化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序进度、责任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详细制定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闭环治理。公安平川分局交警大队具体负责全区综合整治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协调,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人、车、路、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对检查发现应排未排、应治未治以及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协调不力、治理进度迟缓的情形,综合运用限期整改、通报曝光、约谈督办等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调查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路面执法勤务落实、重点驾驶人精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完善一类(批)制度”的要求,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针对性整改风险隐患。对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有关行业部门、企业单位负责人,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懈怠、履责不力、事故频发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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