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1459 生成日期: 2025-07-24
文       号: 关键字: 安全,生产,人员,情况,单位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安全生产“逢查必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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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按照省市安委办安排部署,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逢查必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民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逢查必考”工作,其他行业领域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实施主体

安全生产“逢查必考”由“属地管理”的平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时结合实际落实,即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试考核、现场培训及政策宣讲。

三、考查对象

“逢查必考”对象主要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等三类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包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含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车间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包含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等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从业人员等。

“逢查必考”每次考试中,应至少随机抽考1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2名关键岗位人员,抽考人员数量不超过岗位总人数。对重点监管及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适当增加抽考人数。

四、考查方式

“逢查必考”可通过现场问答、现场实操、模拟演练、闭卷考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人员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相关工作要求、检查工作安排和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做好考查准备工作,确定考核范围、方式和内容等。实行闭卷考试的,应提前准备纸质试卷。

五、考培重点内容

考试考核、现场培训及政策宣讲应当根据实际综合实施,重点内容参考以下方面: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重点考核法定安全生产职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风险辨识管控等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日常履职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内部隐患自查自改报告制度建立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法定安全生产职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安全知识和能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内部隐患自查自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三)关键岗位人员:重点考核所在岗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突发情况现场处置、应急疏散逃生等安全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六、落实“安全三问”

(一)“三问”。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工作中,随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考查。监督检查人员应当通过现场问答、闭卷考试等形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三问”,即:你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你单位的安全风险是什么;整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的措施是什么。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通过现场问答、现场实操等形式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安全三问”,即:你这个岗位存在什么风险,可能会发生什么安全事故;你应该如何防范这种风险,避免这类事故发生;万一发生了意外,你应如何应对和处置,或如何逃生。具体“安全三问”如下:

1.对主要负责人考查内容。(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开展落实情况。(2)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即: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3)企业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防范安全隐患。(4)针对行业和岗位特点需要考查的其他内容。

2.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查内容。(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开展落实情况。(2)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即:是否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情况)。(3)企业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防范安全隐患。(4)针对行业和岗位特点需要考查的其他内容。

3.对关键岗位人员考查内容。(1)对技术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隐患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作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针对行业和岗位特点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2)对特种作业人员、一线岗位等人员。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辨识有关知识;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有关知识;针对行业和岗位特点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二)“三查”。常态化开展“逄查必考”工作中,通过查文件制度、查安全投入、查作业现场等,检验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查文件制度。(1)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包括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3)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及“三同时”审批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项岗位”人员取证情况等。(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及评估情况。

2.查安全投入。(1)资金投入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是否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2)物质保障情况:包括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3)教育培训情况:包括是否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3.查作业现场。(1)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是否依法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是否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是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与设计符合性情况。(3)重要作业活动管理情况(包括复工复产和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和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的管理)。

七、考核结果应用

监督检查人员反馈检查情况时,要现场通报考试考核情况,如实记入检查记录并归档保存,对考查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责令重新学习及辅导,并进行补考直至成绩合格,其中高危岗位从业人员考试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将其暂时调离岗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考查人员合格率较低的企业,倒查企业全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可以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政策宣讲帮扶,促进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提升。

八、相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人员在“逢查必考”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要及时上报汇总、适时全区通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培训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一案双罚”。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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