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4 生成日期: 2023-11-14
文       号: 关键字: 施工,工程,安全,建筑,冬季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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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气逐渐变冷,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寒冷天气给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带来较多不确定因素,易发生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不易控制。为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强化扬尘治理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全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冬季停工措施。全区辖区内凡进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分部施工的所有在建工程从2023 年 11 月15日起停止施工,春季后,根据气温情况择日复工。确需进行冬季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编制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报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备案,因擅自施工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相关责任单位自行承担,经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介入调查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根据行政法规相关条款给予上限处罚。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停工前的准备工作,制定冬季停工方案。要围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临边洞口防护以及脚手架、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未拆除)、起重机械、吊篮、卸料平台等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并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的要求制定方案积极整改,复核验收,闭环销号。同时,要配齐配全应急物资,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三、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局属各股室、站、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冬季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施工单位要抗起主体责任,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监理单位要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措施。

四、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冬季天气状况和实际施工情况,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寒流降温期施工,不得盲目抢工。对于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或不能满足冬季施工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施工规范要求,加强混凝土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焊接、钢结构制作安装、保温及屋面防水工程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管控,严防因低温施工措施不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过程检查验收程序和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

五、落实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以“防火、防漏电或触电、防风防冻、防雪防滑、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煤气中毒”和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坑开挖、高大模板搭设、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好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维护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种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审批、论证、交底、检查、验收环节实施,明确相关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工序流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要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要严格履行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和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管理,严查临时用房建筑物(彩钢板房)内电器使用。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工程作业,在遇到大风、严寒、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立即暂停室外露天作业,加强对基坑、楼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巡视检查。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运输建筑垃圾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六、严格预拌混凝土供应。各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区内、区外)自2023年11月15日后,不得对未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批准冬季施工方案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供应混凝土,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对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记入不良诚信记录。

七、全面清欠发放农民工工资。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对项目部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在工人离场前及时支付,确保付清农民工工资,坚决遏制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将加强监督,督促所有建设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防农民工聚众讨薪事件发生。

八、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冬季停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除值班、门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滞留,值守人员务必采取防火、防盗、防中毒措施。每个值班岗位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组,每组不得少于两人,避免因疲劳值班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记录,值班人员手机 24 小时保持畅通。要教育值班人员熟知安全制度、工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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