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4979 生成日期: 2025-11-18
文       号: 关键字: 部门,代收,物业,供电,小区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关于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8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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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晋东、胡财荣、顾庆娟、魏家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小区物业代收电费归口电力局统一管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小区物业代收电费归口电力局统一管理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联合电力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结合现行政策与本地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总体回应

你们提出的建议精准指出了当前部分小区物业代收电费模式存在的问题,契合业主对便捷、规范用电服务的需求,对于优化供电服务流程、化解物业与业主矛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们深表感谢。实现电力部门“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是规范用电管理的理想目标,也是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的工作方向,目前已针对代收模式的弊端开展多维度整改与优化。

二、核心问题的政策与现实说明

1. 政策层面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供电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电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电费的,不得收取额外费用,且严禁以停供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国家及地方层面均明确支持供电专营单位直接服务终端用户,同时对转供电环节的电价、损耗等作出严格规范,例如明确非直抄用户到户电价计算方式,规定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禁止任何形式的加价行为 。

2. 代收模式的形成原因与现状:目前仍有部分小区实行物业代收电费,核心原因在于供电设施产权与建设标准限制。部分小区建设时仅安装总电表,电力部门无法直接对每户进行抄表计费,需由物业作为转供电单位代收代缴;部分老旧小区或配套园区的供电设施未达到电力部门直接接管标准,暂不具备资产移交条件,导致电力部门难以实现直供直管。实践中,此类模式确实衍生出诸多问题,如个别物业将电费代收与物业费缴纳挂钩、电价公示不规范、损耗分摊不透明等,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用电体验 。

3. 现有监管与规范措施:针对代收模式的乱象,相关部门已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转供电环节的价格违法行为,对超标收取损耗费、加收服务费等行为,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住建部门持续规范物业代收行为,对以拒收电费催交物业费等违规操作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业主基本用电权利 。同时,电力部门已为具备条件的小区开通线上缴费渠道,实现“一户一表”用户的便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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