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4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文 号: | 关键字: | 施工,噪声,单位,中考,建设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两考”期间建筑工地停止施工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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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两考”期间建筑工地停止施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23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我区2023年“两考”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学习和考试环境,以充沛的精力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考时间及考场安排 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8日;中考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我区2023年高考设平川中学、白银九中、中恒学校3个考点78个考场;中考设平川中学、中恒学校2个考点。 二、噪声禁止期 各施工单位在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禁止一切噪声污染(中午12:00-14:00;夜间20:00--次日8:00一律停止施工,禁止夜间使用强光照射)。各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部要提前合理安排作业施工,避免在噪声禁止期进行连续作业或连续夜间施工,严禁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设、监理单位督促落实。 三、停止施工期 在高考期间(6月5日20:00至8日18:00)和中考期间(6月15日20:00至18日18:00),所有工地停止施工。在停工期间夜间使用普通照明设备,严禁使用强光照射,并确保周边道路的畅通安全,建设、监理单位督促落实。 四、职责分工 各建设、监理单位要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施工和停工作业。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指派专人负责高、中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有关施工噪声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我局将安排市政、建管、物业、住房保障等部门在高、中考期间增加检查频次,对违反规定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将不良行为录入信用记录,并在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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