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853 生成日期: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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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川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8-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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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平川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平川区机动车“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全区停车资源,有效解决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破解城市停车“一难两乱”问题,到2021年底,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停车难”方面

 1.全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所设计不规范、交付使用不及时、闲置浪费,住宅小区泊位未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只售不租,导致群众车辆“有位难停”问题。

 工作职责:一是对全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汇总数据上报交警大队。

 二是督促物业公司自查自纠,腾挪小区被占用停车泊位,对出售(出租)改变用途导致减少停车泊位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三是督促开发企业采用平战结合的方式,合理使用地下人防工程,增加停车泊位。

 四是严查销售人防工程的问题,从严从实督促整改。

 责任部门:物业股、住房保障中心、市政管理所、区人防办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置地桩、地锁,“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导致群众车辆“无位可停”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发布公告,敦促车主限时自行处理“僵尸车”“罩衣车”,对超期仍未清理的,配合交警大队依法依规实行清障。

 二是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城市综合执法局对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的地桩、地锁进行清理;对个人、单位私自安装的督促拆除,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

 责任部门:市政管理所

 3.中心城区、繁华地段、老旧小区以及学校、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辆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交警大队充分利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区域,划定临时停车泊位。

 二是督促物业公司对老旧小区适合停车的区域进行改造,增加小区泊位。

 三是积极谋划城郊大型车辆停车场所,在世纪大道向阳路十字高速出口、周家地农贸市场周边规划建设大型货运、工程机械车辆停放场所。

 责任部门: 物业股、住房保障中心、市政管理所

(二)“管理乱”方面

 1.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建立与交警大队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

 二是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整治力度。

 责任部门: 物业股、市政管理所、区住房保障中心

 2.停车场所只收费、不负责,导致车辆受损失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停车场所收费人员态度蛮横恶劣,导致群众停车体验差的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居民小区内停车场所收费问题进行摸排,规范收费行为。

 二是配合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严厉查处公共区域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督促各物业企业在居民小区内建设安防系统,实时监控。

 责任部门: 物业股、区住房保障中心、市政管理所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7月20日-8月10日)。全面摸清城区公共停车场所、市政道路及居民住宅小区的停车泊位情况,将摸底数据分类汇总报交警大队,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梳理分析阶段(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20日)。对前期摸底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汇总。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判,制定整治工作措施,明确整治时限。需要区级层面解决的,上报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

(三)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31日)。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宣传“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内容,督促停车场管理单位、开发企业、物业企业自行整改、配合整治,引导市民群众遵章守纪、规范停车。通过正面引导、反面劝导,在全社会形成停车场经营单位自觉规范经营、市民自觉文明有序停车的良好氛围。

(四)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11月30日)。选派工作人员加入全区集中整治工作组,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根据整治内容开展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停车场管理单位、开发企业和小区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不执行、不落实工作的,将计入企业信用档案不良信息。各牵头单位按照整治措施开展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并按期报送工作进展。

(五)完善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整治取得成效进行梳理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评议监督。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一体的良好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一难两乱”问题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一难两乱”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维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停车工作的统筹指导,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多方联动推进,层层抓好落实,推进有序实施,确保方案全面实施,及时见效。

 二是营造整治氛围。对专项整治活动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内容、措施要求等,组织引导群众支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既要加强停车设施的硬件建设,更要加大停车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购房人、业主及其他房屋使用人理性选择停车设施的租售,自觉遵守有关停车管理规定。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城市停车问题是市民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省委确定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专项整治期间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照计划顺利执行,推进我区停车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附件:区住建局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武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王光宏  区住建局副局长

       曹占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学智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孙军学  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刘 瀛  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进军  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维臣  区市政管理所所长

        李鸿儒  区市政管理所副所长

        李梅英  人防股股长

        顾振杰  城建股股长

        张永亮  物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理所,李维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一难两乱”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2个工作专班,市政管理所包抓城区公共停车场所和市政道路公共区域,住房保障中心包抓城区居民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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