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853 生成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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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印发《白银市平川区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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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2021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2021 年9月,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八部门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甘建房〔2021〕272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2021年10月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白银银保监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八部门联合制定了《白银市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白建发〔2021〕35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七部门联合制定了《白银市平川区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白银市平川区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全区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建电 〔2021〕26号 )和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白银市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建发〔2021〕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实际,现制定我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切入点,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进一步树立企业诚信、规范的良好形象,保护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荻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区房地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二、整治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开工建设的问题;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实施建设的行为;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组织督促参建单位对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等问题

(二)房屋买卖。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诱骗群众购房;未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全部准售房源等有关信息;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团购、预订、认购、排号或发放 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诚意金、房款等预付款;出售已经设定抵押的商品房,未书面告知购房人;未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捏造、散布房地产领域相关不实信息,制造负面舆情等问题。

(三)住房租赁。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发布房源信息,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证照信息;是否存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住房租赁企业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

(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联系方式、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整治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同时推动社会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迎检备查、报表资料等日常工作负担,并顺应形势发展,探索推动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有效融入、协同发展的管理模式。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整治问题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违规销售、违规交付、挪用交易监管资金等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录入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

 区发改局负责将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中的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市公安平川分局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不按规划进行建设等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区税务局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

 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政府服务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梳理汇总,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2.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部门将本部门梳理出的整治问题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各部门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台账资料及时收集归档。

 3.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区住建局会同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各部门在工作中要主动认领任务、强化协作配合、敢于承担责任,切实在整治工作中有突破、出成效,共同做好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4.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职责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各部门充分认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关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共识,有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协调,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各部门于每年每季度末月10日前将本部门有关整治工作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并负责总结并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工作情况。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的严查态势,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买卖、中介、物业服务等行为。

(四)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白银市平川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专班名单

曹占伟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小阳  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杰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锦洋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平川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宏仁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治统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勇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赵志洁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平川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

包丽琴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王丽丽  白银市平川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

张 亨  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股长     

王彩霞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刘 庚  白银市平川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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