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767 生成日期: 2026-01-29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工作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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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共发布政府各类信息96条,其中政策法规9篇、部门文件2篇、专项资金9篇、住房保障信息9篇、安全生产8篇、市政设施7篇、政策解读8篇、重大项目及民生决策10篇、人大建议结果公开5篇、政协提案5篇、回应关切10篇、政策咨询问答库6篇。全年在平川住建公众号发表文章237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完善信息发布与审查制度,明确全流程管理要求,严格发布前审核,加强发布后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准确、有效、时效,避免误导公众。2025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及信件留言等内容,及时受理办结,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门户网站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整改死链,动态维护更新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1

1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二是在工作的时效性、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首先,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规范地发布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政策解读等关键内容,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更新。其次,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最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zj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237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787,传真:0943—6622787,电子邮箱:pcchengjian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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