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780 生成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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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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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5条,其中公开指南1篇、政策法规5篇、规划计划2篇、重大项目8篇、行政许可2篇、行政处罚1篇、专项资金6篇、部门信息12篇、财政预决算信息3篇、人大建议结果公开9篇、政协提案11篇、应急信息1篇、征地拆迁12篇、扶贫信息6篇、市政设施8篇,环保信息5篇、住房保障信息6篇、安全生产9篇、政策解读9篇、监管信息2篇、重大民生决策7篇。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4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按时办结5件。我局高度重视,收到申请书立即汇报区政务公开办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答复情况汇报领导后在规定时间期限内EMS至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部署,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编制公开指南,加强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制度,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先行有效件数

规  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84.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够;二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对群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布还需加强;四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022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及时、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督查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情况;二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健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以公开促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通报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平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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