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3 | 生成日期: | 2021-01-2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2021年工作计划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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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为推动平川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一是结合日常执法检查,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让企业和公众时刻将保护环境的意识牢记在心中。二是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活动,组织环保业务人员宣讲环保法律法规,让企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经营理念。三是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采用广播、电视、平川在线、平川融媒体、平川生态环境公众号,重点宣传党和国家生态环保方针、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保知识,让生态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环保、人人都是环保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工作 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加强对省、市审批的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指导备案类项目网上备案。按照《白银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的指导意见(暂行)》,规范全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开展新增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三、严格落实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建设项目。 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强化对重点涉气企业的执法监管,开展陶瓷、砖瓦、工业窑炉、“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无组织排放整治,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加强执法检查,对审批手续不全、环保设施不完善、无组织排放严重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关停。二是强化扬尘管控。加大对重点施工工地、重点路段整治力度,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到位,及时清理道路泥土积尘,严格落实洒水降尘措施,保持路面干净潮湿,特别是对向阳路北陶瓷厂、文化宫后拆迁片区,黄水沟沙河等周边区域扬尘污染突出问题严加管控。三是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柴油货车治理和淘汰老旧机动车工作,完善重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对进入或途径城区及周边的大型运输车辆进行分流疏导。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挂牌工作。加大对渣土、商砼、煤炭、陶土以及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检查,对违规车辆依法依规严查重罚。四是加强燃煤锅炉管控。对完成达标治理的燃煤锅炉,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完成并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和长期停用的燃煤锅炉要督促锅炉所属单位进行拆除或去功能化。五是强化生活面源管控。强化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禁烧规定,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加大“四烧”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监管油烟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加强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影响。 水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针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平川经济开发区污水量少,完善工业污水排放管网建设,将工业污水纳入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使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尽快正常投入运行。加强恒丰化工、熙瑞等重点排水企业监管,排入工业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填报地级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系统和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对虎头咀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水源地加强巡查,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水源地整治问题不反弹。四是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按照省市安排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后续工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行动,全面清理重点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五是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及节能材料。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再生水利用,确保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稳定运行。 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施疑似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严格控制用地准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工作。二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化,确保年底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三是持续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督促指导辖区内产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开展年度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等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2021年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督促辖区内1家相关企业填报有机污染物的有关数据。 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一是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行业牵头、属地整改”的原则,全面排查屈吴山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二是大力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国土绿化营造林任务。继续开展黄家洼区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陶土企业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实施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法》,落实四个配套办法,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对一些突出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建立负面清单台账,稳步推进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坚决打击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落实部门环保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大行业污染管控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坚决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加强对各类社会生活污染源的管理,解决噪声、露天烧烤、秸秆焚烧等造成的环境污染。 七、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整治 加大对尾矿库、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等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的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核技术应用单位日常监管,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严格管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不断强化对移动放射源的跟踪监管,及时开展废旧放射源收贮和全过程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八、加快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逐一完成整改且上报销号,凡整改不到位的要查漏补缺,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发生。二是加快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步伐。积极加快省级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该查处的要查处完结。属于整改的问题,要对标对表,稳扎稳打,按时序要求完成整改。三是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四是完善整改工作资料档案。要及早做好整改问题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按照“一个问题一套资料”的要求,完善整改资料台账,建立整改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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