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0094 生成日期: 2025-05-30
文       号: 关键字: 环境,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生态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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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

主体性质

法定行政机关

联系方式

0943—6623677

办公地址

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84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执法职权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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