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09-19 |
文 号: | 关键字: | 局,复垦,土地,验收,甘肃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公告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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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甘肃ZLKZ-PG标段,中铁十一局集团中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临时用地位于平川区水泉镇枣园村、牙沟水村、丰源村。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文件要求,中铁十一局集团中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已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3年8月22日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及水泉镇、相关村委会进行现场验收,通过现场勘验和竣工图对比,拟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无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解冻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联系电话:0943-5910251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2023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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