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783 生成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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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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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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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靠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开展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为确保扶贫办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专岗,把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办工作部署中。通过建立健全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力度。

(二)加大公开力度。结合扶贫办工作实际,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三)拓展公开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并积极组织帮扶责任人经常性“走访贫困户”及开展“扶贫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为群众讲解脱贫致富政策法规知识,努力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

(四)信息公开概况。2020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领导介绍1条,机构职能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扶贫信息42条,扶贫项目信息及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19条,部门文件3条,政策解读18条,2020年度贫困人口退出公示公告1条。通过甘肃省扶贫信息网、白银市扶贫信息网、区政府网站等其他新闻媒体公开扶贫项目等信息100余条,通过镇村公开栏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等信息89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强化,做到及时、高效;二是主动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本单位将继续认真落实《新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的基础上,依托甘肃扶贫等政务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报告事项。

                                          白银市平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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