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3 生成日期: 2023-06-16
文       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宝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积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川区宝积镇
发布时间:2023-06-16 00:00
浏览次数:

宝积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构建宣传培训体系,普及公众防护、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科学有效应对各种灾害事故,筑牢群防群治堤坝,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平川区“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平减灾办发〔2023〕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三抓三促”专题练兵行动为抓手,向镇村社、党员干部群众加深防灾减灾知识,提高防御避险能力,补齐基层应急响应能力短板,进一步提升群众性防灾减灾救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基层建立起一支具有快速响应、指挥协调和专业处置能力的“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充分利用身边现有资源带领群众开展自救与互救的能力,显著提高基层发现并整治各类风险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宝积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村、各办、中心认真开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苏其龙  镇党委书记

王瑕宏  镇党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    人大主席候选人

魏小武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挂职

关振波  镇纪委书记

周尚娣  党建办主任

王志鹄  副镇长

马强强  副镇长

刘小婷  镇武装部长

成  员:冯治菲  副镇长

  耀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王文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贺国发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杨建勇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黄兆帅  一级主任科员

王祯邦  三级主任科员

尚伦锐  宝积司法所所长

徐立胤  宝积财政所所长

张东利  宝积派出所所长

何振伟  宝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宝积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黄建强  镇应急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沛明  镇应急服务中心干事

胡芳梅  镇应急服务中心干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服务中心办公室刘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培训范围和培训内容

“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采取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理论知识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突出普及性实际操作能力培训,培训不收取培训对象任何费用。

(一)培训范围

镇科级以上领导、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干部党员群众

(二)培训内容

1.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备灾常识、常见灾害类型、家庭与工作场所备灾、遇到危险时的保护措施、如何选择避难场所、常用备灾物资的收集、第一响应人应对灾害等

2.自然灾害基础知识及应对:暴雨、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雷电、地震、洪灾、其他自然灾害(暴雪、干旱、大风、沙尘等)的基本概念危害、预警信息、防范措施等

3.事故灾难基础知识及应对:火灾事故基础知识及应对(基本知识、常见消防设备及简单操作、初起火灾扑救方法、预防、逃生技巧等)、交通事故(相关概念、类型、报警处置方法等)。危险化学品事故(相关概念、危险化学品情况、事故的特点、事故的危害、自救互救方法等)、其他常见事故的应急方法(触电应急方法、燃气泄漏应急处置、被困电梯应急方法、溺水事故预防方法等)。

4.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分析处理和上报等。

5.应急避难和现场疏散:避难场所(识别、分类、基础设施等)、防踩踏(概念、预防、防护方法等)、应急疏散(高层建筑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中小学校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大型群体性活动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居民生活小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旅游景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发事件(火灾)人员疏散应急处置等。

6.灾后初期搜索与营救:安全原则和个人防护、搜索技巧、开展营救行动、配合救援(信息共享、对专业救援人员引导、参与救援行动等)、基础绳结技术等。

7.应急救护:基础知识、常见急症处置、伤口护理、止血、包扎、搬运等。

四、培训方法和阶段划分

(一)培训方法

邀请行业部门专业人士采取集中方式对镇、村、社干部进行培训;村级可邀请镇级业务熟练干部或村级培训人员对党员群众进行培训,可采用线上理论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分级开展培训。

(二)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5月6日-5月31日):镇级参加区级师资培训。

第二阶段6月1日-7月31日):镇、村组织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

第三阶段8月1日-10月31日):镇应急服务中心对村社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撰写培训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办、中心要高度重视“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抓好落实。要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有序发展。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各办、中心和单位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和任务,充分利用正在开展的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镇各办、中心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的宣传传播作用,发布“应急第一响应人”推广普及信息。

    (三)加强指导检查。“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全区“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精神加强对村社的统筹指导,统一计划、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工作计划,确保“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保质保量完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