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1996 | 生成日期: | 2025-07-18 |
文 号: | 关键字: | 监测,农产品,蔬菜,检测,质量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宝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积镇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宝积镇
发布时间:2025-07-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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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积镇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好2025年农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根据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平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要求,按照上级农业部门抽检任务要求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品种、数量和时间 (一)监测范围:全镇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保鲜库以及农贸市场。 (二)监测品种:监测产品为本辖区内生产消费的农产品和小宗品种。蔬菜主要包括豇豆、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白菜、青菜、菜花、萝卜、韭菜、莲花菜、油菜、油麦菜、蘑菇、芹菜、西葫芦、洋葱等产品。食用菌主要为蘑菇。瓜果主要包括西瓜、甜瓜、苹果、枸杞等品种。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兼顾绿叶菜、豆类和茄果类蔬菜。 根据不同季节在监测区域随机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生产基地、合作社、种植大户。当季有认证过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的,一并进行抽样检测,并在抽样单和结果上报表中注明。 (三)抽样数量:完成区上下达的2370个检测样品。 (四)抽样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开展例行监测和重大节假日及其他不定期活动的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抽样和检测工作。 二、抽样方法、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一)抽样方法:种植产品抽样按NY/T789-2004规定执行。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具体监测项目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和检测单位资质情况适时调整,以具体工作通知和安排为准。 蔬菜、食用菌、水果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三、判定依据和原则 种植产品按照GB 2763-2021、GB 2763.1-2022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相关要求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21、GB 2763.1-2022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结果报送 (一)出具监测结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抽样后应尽快检测,将检测结果上传《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检测出的不合样品要及时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通知单(附检验报告)并及时上报区检测中心申请复检。 (二)监测结果报送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3月底完成抽检任务的20%,6月底完成任务的65%,9月底完成任务的85%,12月上旬完成任务100%,并及时将检测简报(抽检样品、数量、结果情况)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上报区农产品质监站。 (三)监测结果处理 对上级通报我辖区内例行监测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开展溯源处置和监督抽查,同时加强对同类产品抽检,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排查风险隐患,并及时将追溯处置整改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一)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二)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对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应及时复检确认,复检后样品仍不合格,则需形成文字材料并附检验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及时对问题多的生产基地开展监督抽查,加大违禁药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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