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1535 生成日期: 2024-01-10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情况,行政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宝积镇
发布时间:2024-01-1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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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我镇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公开宣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信息966条;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履职依据12条,机关简介2条,政府会议26条,预算决算2条,乡村振兴37条,社会救助18条,社会福利21条,生态环境43条,涉农政策10条,文化旅游17条,安全生产44条,医疗卫生12条,食品药品4条,养老服务9条,应急信息75条,政策解读40条,村务公开4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宝积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失职追责制度,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个人隐私等信息在网上公开。2023年,我镇没有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镇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维护运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规范、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及惠民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准确;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门联动仍然不够,信息收集不够顺畅;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单调,群众参与度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xzjd/bjz/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宝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宝积镇墩墩滩村313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209,电子邮箱:bjz66222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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