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胡秉月
职务: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委员工作站站长(兼)),协助党工委书记工作。
分工:
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查考核、党务公开、政协协商、政法综治、禁毒、维稳、信访、国安保密、档案等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街道司法所,联系电力路派出所、旱平川社区。
胡秉月,女,汉族,1993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 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委员工作站站长(兼)、三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