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13 | 生成日期: | 2023-09-07 |
| 文 号: | 关键字: | 燃气,安全,整治,街道,排查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 电力路街道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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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电力路街道
发布时间:2023-09-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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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加强全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3〕11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平川区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发〔2023〕6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攻坚, 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风险隐患、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和城市燃气管网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建立整治台账,逐一整治。 2024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台账问题的整改销号,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初步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电力路街道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张国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刘庆和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宋占宝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来春渊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军芳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杜国香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齐国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小兵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艳艳 街道党工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李 昌 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寇宗安 街道司法所所长 杨 卓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牛亚军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张雪秀 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 敏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荣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育萍 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董建斌 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姜靖平 靖电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明杰 旱平川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万琴 向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白亚文 英才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孙文娟 水沟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贝志琴 花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奋祯 街道应急专干 周尚伟 街道应急专干 刘海刚 街道应急专干 电力路街道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服务中心,牛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动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 (二)整治重点 1.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2.排查整治餐饮行业用气安全隐患。对餐饮经营单位(含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3.排查整治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城市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4.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医院、学校、酒店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是否存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用气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 5.排查整治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企业和个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 瓶装燃气供应活动,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等行为。 6.排查整治终端用户用气安全。严查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表及表后管、灶前阀,以及在工程施工和房屋改变装修过程中破坏燃气管道的违规行为,宣传发动周边住户举报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7.排查整治燃气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城镇燃气经营、充 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媒体、户外电子屏、微信群等平台,发送宣传挂图、推送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短片等多种方式,对燃气安全法律法规、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30日) 1.企业自查自改。各中心队(队)和各社区负责,督促各自领域内生产经营企业、重点用户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2.全面排查整治。街道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强化专家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排查整治分级覆盖,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 3.加快隐患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燃气充装的,在集中攻坚阶段要全部依法关停。积极接受全社会监督,公众举报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建立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30日) 1.全面完成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严控新增安全隐患。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纳入清单,推进整治。 2.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针对集中攻坚排查出的“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持续推进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 3.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建立。餐饮行业等重点用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建立。 4.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聚焦燃气生产、经营、输送配送、用户使用、工程建设、燃气具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形成依法辨识、系统分析、科学评价、有效管控的风险管控制度和定期排查、限时整改、及时复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底) 全面落实燃气行业良性发展、“瓶改管”“瓶改电”改造、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瓶装液化石油气规范配送“五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燃气生产经营行为、用户安全用气、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五个重点环节”,持续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着眼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细落地,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精细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监管格局,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协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专业队伍培训,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安排专门力量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治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街道各各中心(队)和各社区、燃气经营企业要采取各种形式,厂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做燃气监管的内行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都是安全能手。 (三)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或监管而致使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中心(队)和各社区对照重点工作,制定本单位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同时街道将定期调度汇总数据,自2023年9月起每月15日前向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行业排查数量、隐患整治数量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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