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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电力路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信息来源:电力路街道
发布时间:2023-05-2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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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街道委书记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书记要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及省市委、市、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工委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

3、把安全生产纳入街道党工委及领导干部职责清单,督促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6、对本辖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要求,与街道党工委书记同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月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布置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每两个月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督查,督促指导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年不少于6次)。

4、对本辖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定期组织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目标管理、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检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支持、督促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7、抓好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8、组织完善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配合或参与辖区事故善后处理和调查工作。

(三)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要职责

1、对工作分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2次。

3、定期参加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目标管理、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检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4、在分管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主要职责

1、协助党工委书记落实党工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统筹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2次。

3、将安全生产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4、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在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参加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目标管理、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检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议定事项,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2、负责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相关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问题,推动责任地区和责任部门查找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3、督促各中心(队)、各社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六)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及联系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2次。

3、在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定期参加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目标管理、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检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街道党工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担任街道安委会副主任,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街道安委会日常工作。

2、协助街道办事处主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指导街道应急服务中心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受街道办事处主任委托,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召开街道安全生产月例会。

6、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督查,督促指导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7、对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全年组织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少于12次。

8、定期参加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目标管理、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检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9、对本辖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八)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及联系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2次。

3、组织协调民兵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

4、在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定期参加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目标管理、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检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九)街道党工委委员、党建办主任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及联系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检查,指导、监督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2次。

3、在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定期参加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目标管理、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检查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二、各中心(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各中心(队)负责人按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中心(队)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中心(队)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及时研究部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督促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3、每月组织一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察检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全年组织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少于12次。

4、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件时,应及时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

三、各社区书记、主任、信息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区重要议事日程,与社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常识。

2、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工作。每月召开例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对本区域、本行业内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劝导和制止,并及时向街道党委或者应急服务中心报告。

4、对本辖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安全事件时,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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