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14 生成日期: 2023-06-02
文       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电力路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电力路街道
发布时间:2023-06-02 15:16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按照《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川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发〔2023〕4号)精神,从即日起在街道辖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及区委区政府60条,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旅、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谱写街道辖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属地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实现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二、 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扎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常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 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确保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每季度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 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销号。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 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核心,全面夯实属地监管责、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1.紧扣全区统一部署,尽快制定出专项行动方案。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立足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可操作性强。要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有序有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见效。

2.尽快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解读。各单位要系统梳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对于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各类事故教训和本行业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定等,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要灵活工作方式,综合采取上门服务、集中辅导、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工作重点。

3.常态化开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各单位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激励监管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4.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大力推进精准排查、严格排查、有温度排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有温度排查。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5.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倒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全面履职。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 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 谁负责”, 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 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为保证,压紧压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总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委(总支)年度宣传工作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好初始环节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及区委区政府60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定期举办专题辅导,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大力提升安全基础水平、 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开展研讨。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电力路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刘兴恒   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国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宋占宝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来春渊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军芳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庆和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杜国香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齐国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小兵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艳艳   街道党工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成  员: 李  昌   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寇宗安   街道司法所所长

杨  卓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牛亚军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张雪秀   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  敏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荣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育萍   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董建斌   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姜靖平   靖电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明杰   旱平川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万琴   向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白亚文   英才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孙文娟   水沟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贝志琴   花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奋祯   街道应急专干  

周尚伟   街道应急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服务中心,牛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动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着力破解安全生产复杂难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定期深入企业、单位开展“解剖麻雀式”调查研究,掌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动发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指导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虚心听取企业家、基层干部、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精准掌握安全隐患内在规律,切实做到科学治安。

5.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要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宣传,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三、 步骤阶段

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底,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各阶段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分析本辖区可能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方案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和标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传达至企业,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自查自改(6月至8月)。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结合本领域实际,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对党政干部和安全检查队伍开展专题培训;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排查重大隐患、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宣传,营造关注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精准排查(9月至10月)。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排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督导检查(11月)。区安委会将加强对街道的督促指导,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

(五)总结提高(12月)。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区安委办将派出暗查暗访组,邀请专家、记者参与,对街道组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暗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在区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暗查暗访情况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宣讲检查,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各分管负责人要分兵把口、亲自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级安委办要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应急服务中心要坚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重典治乱;街道督导检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作风狠抓落实,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或专家服务指导等方式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效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将专项行动与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安委办将定期调度掌握街道排查整治进展情况,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要以强有力的监管手段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主体敢于亮剑、重拳出击,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对安全风险隐患和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零容忍”。

(四)严格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区安委办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度总结”工作机制,请街道各中心(队)和各社区于每周四16时前报送白银市平川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调度表(见附件1),于每月30日前报送白银市平川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分别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12月14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