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生成日期: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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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共和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共和镇
发布时间:2022-05-0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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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川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安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精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镇村两级全面排查整治、镇级重点督查检查的工作机制推进。通过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工作漏洞,改进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规范村民自建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工作,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人员伤亡。

三、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9个村、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到全覆盖。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打非治违,规范村民自建房,加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全面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到手上,记在心中。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各村委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委会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党支部书记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主持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村“两委”抓辖区企业、自然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各村委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委会是否把安全生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贯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村支部书记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村级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主动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中心、各站所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任务清单、监管企业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

4.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机制。

5.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是否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确定专人进行安全隐患巡查。

6.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和义务。

7.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各类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专项检查内容

1.煤矿安全。结合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投资人、控股人每周下井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要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深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治理措施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整治新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不全面、隐患排查不深入、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煤矿是否在“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专项整治中严格落实暴雨、洪水过境等极端天气期间停产撤人措施。( 责任部门:应急服务中心、共和派出所、共和自然资源所及各村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非煤矿山安全。结合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重点检查石料厂合法经营和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和隐患排查、日常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情况;落实沙场治理工作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对停产矿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按规定进行演练情况;深入开展“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暴雨、洪水过境等极端天气期间停产撤人措施。(责任部门:应急服务中心、共和派出所、共和自然资源所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危化品安全。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日常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检查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以及各级督查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应急服务中心、共和镇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排查整治货车、车辆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加强公路桥梁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事故易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进行有效管控。(责任部门:交管站、共和派出所、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吸取贵州毕节市建筑工地“1·3”事故和“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市场、自建房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和整治情况;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责任部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危化品、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领域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情况;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福利院、学校、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集散地、农贸市场等区域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对照8类重点情形开展集中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十个一律”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基层防火力量建设等情况。(责任部门:应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含气瓶)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督所、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责任部门:应急服务中心、共和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民爆物品安全。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回收等各个环节管理措施、监管方式是否实现安全管理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情况;监管部门不定期、不定地、不定人深入危爆企业,随机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民爆物品生产使用等工作,对于发现监管不严、措施不当、台账不清等问题,是否进行现场责令整改等情况;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责令停业并上报情况;检查生产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等行为;检查民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行为。(责任部门:共和派出所、应急服务中心、市场监督所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铁路安全。重点检查辖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细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风险问题清单,加大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保障铁路安全运营情况;整治铁路安全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情况;监管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民用爆破作业情况;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情况;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情况。(责任部门:交管站、应急服务中心、共和镇派出所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工贸安全。重点检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责任部门: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水电安全。重点检查水电企业、在建水利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落实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护保养、应急值守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电机组设备、电力线路及渠(管)道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执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检查水库值守情况,值守人员巡查检查重点和防守部位情况;水库、塘坝、河道、排洪沟(渠)运行情况;水库、塘坝、河道、排洪沟(渠)安全设施配备及警示牌、告知栏等设置情况等;遇到水位骤升骤降时监视观测等措施落实情况等;巡视检查情况是否建立工作台账,并纳入档案管理情况等。(责任部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教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学生家长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责任部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所、应急服务中心、交管站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文化旅游体育安全。重点检查旅游景点是否进行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景区电瓶车等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文化娱乐场所(图书室、棋牌室、宗教场所等)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责任部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共和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能源安全。重点检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三同时”不落实,未经定期检验或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等问题情况;管道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整改情况;油气企业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专业巡线员、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是否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输送管道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责任部门:应急服务中心、市场监督所、共和派出所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林草安全。扎实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安全风险集中整治,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管护、林草所属旅游景区景点等作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巡山护林员队伍作用,持续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烧荒、野炊、祭祀等活动的全方位管理。聚焦坟墓集中地、输配电设施等重点、高危区域,做好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和可燃物清理等工作,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深入村庄、社区、学校、家庭,开展集中普法和安全知识巡回宣讲,精细做好标语设置、网络推送、短信提醒等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化解潜在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商贸服务(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深入开展商贸服务行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围绕加强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餐饮用燃气、建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商贸服务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市场监督所、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危险废物安全。针对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强化跟踪调度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企业纳入抽查范围,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整治质量和工作成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办、共和派出所、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9.卫生健康安全。聚焦村卫生服务室、药店的门诊室、诊疗室、制剂室、厨房、电动车停车场等重点部位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和疏导管控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老旧建筑物、老旧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办、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0.民政安全。紧盯养老福利院、文化书屋、新旧村委会、广场等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消防、燃气、电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责任部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1.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深入开展储粮(物资)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以库存粮油和库存物资安全储存为重点,盯紧抓牢粮食仓储、物资储备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储备粮油及物资的安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责任部门: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2.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农村沼气)。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源头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责任部门: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3.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检查防灾责任制和各项防灾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情况,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统筹开展和完成情况,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救援准备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任务推进和资金筹措情况。(责任部门:共和自然资源所、应急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4.其他行业领域。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疫情防控及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阶段(即日起至5月中旬)。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种安全事故的教训,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迅速细化工作,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动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全面自查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危险作业场所,滚动式的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合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分级建立台账,并报镇应急服务中心。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报镇应急服务中心和镇政府。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初至9月底)。镇安委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和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问询座谈等方法,对各村委会、各类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进行诊断式督导检查,全面督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四)“回头看”巩固提升阶段(10月初至12月底)。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检查力度,对薄弱辖区、部位和环节着重加力,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重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进行全面“回头看”,巩固提升、总结提炼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镇村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靠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排查,加强问题整改。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要按照工作方案,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大检查工作质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典型经验做法,为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村委会、各中心、各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所在辖区的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严厉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镇安委办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委会、各类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的、边检查边发生事故的、存在突出问题的村、企业,采取警示提醒、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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