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65 | 生成日期: | 2024-10-18 |
文 号: | 关键字: | 领导,转账,受害人,要求,公司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安全科普 【电诈案件典型案例——冒充领导类诈骗】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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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某公司会计小王被冒用公司领导头像的微信加为好友并拉入某微信群聊。冒充领导的“骗子”在微信群要求小王统计购买设备相关财物数据,并要求小王向某账号支付4万元设备采购费用,小王想到近期公司确实购买了一批设备,又是公司领导要求便没有多想,很快按照要求进行转账,几分钟后真正的公司领导打电话询问小王公司账户为何支出了4万元时,小王才发现被冒充领导的人诈骗,于是报案。 【温馨提示】 1.凡是党政、公司领导加微信、QQ,以不方便为由要你帮忙转账,或者公司老板将财务拉到小群里要求转账的一定是诈骗。 2.此类案件受害者多为防范意识较差、缺乏社会经验的群体。骗子利用受害者碍于情面、想得到领导重用的心理,降低受害人的心理防备,借机行骗。 3.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等相关信息后,假冒熟人或领导通过微信或QQ主动添加受害人好友,用关心的口吻降低受害人戒备之心,甚至会主动提出帮助受害人解决困难。当骗取受害人信任后,骗子就会趁势提出借钱、送礼、请客等多种多样的转账汇款要求,从而诈骗钱财。 4.犯罪分子通过冒充领导账号,用真实照片头像和身份头衔伪装成“高仿号”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社交软件、通讯软件都可能被盗取或仿冒,领导或亲朋好友在网络上要求转账汇款的,无论事情多么紧急,务必先通过电话或视频等方式进行确认。 5.发现诈骗,及时止损。当发现自己被骗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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