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43 | 生成日期: | 2024-04-23 |
文 号: | 关键字: | 补助,职业教育,学生,院校,姓名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乡村振兴 申报雨露计划需要哪些材料?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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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雨露计划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2、学生家庭户主社保卡复印件一张; 3、学生本人在校证明(学籍证明)原件。证明需规范书写,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读院校、专业、学制、学校性质、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及班主任姓名、电话等内容。 二、申报范围:县籍脱贫户及监测户中无论在何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含实习学生),都可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但对中途离校没有完成学业的,从离校之日起取消补助。 三、政策补助:每生每学年3000元,分春季和秋季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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