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71 | 生成日期: | 2024-12-17 |
文 号: | 关键字: | 王女士,进行,公检法,诈骗,被害人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安全科普 【电诈案件典型案例——冒充公检法类】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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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北二区居民王女士报警称其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白银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称王女士医保卡涉嫌犯罪,需要转接长沙警方进行核实,随后便转接到自称长沙警方的电话,对方谎称王女士医保卡涉嫌诈骗,需要配合他们审查资金流水,否则会被依法冻结。王女士听后十分害怕,便在对方诱导下下载快手APP,在快手上进行视频通话,冒充警察的骗子给王女士出示了一份伪造的银监会红头文件,王女士信以为真,将自己卡内的15万元存款全部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对方称要对此笔资金进行审查,审查无误两天后会全额返还。两天后王女士未收到返款,联系对方发现已无法接通,意识被骗,遂报案。 【温馨提示】 1、凡是公检法机关让你通过“安全账户”“审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2、此类诈骗易被骗群体多为防范意识较差的各类群体,女性及老人居多。犯罪分子利用“公检法”机关的公信力实施诈骗。 3、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公检法指定“安全账户”,以自证清白,从而实施诈骗。 4、切记公检法人员绝不会用电话通知“你已涉案”,且公检法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短信要求你对自己的存款进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防止上当受骗。 5、发现诈骗,及时止损。当发现自己被骗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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