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5 | 生成日期: | 2023-12-02 |
文 号: | 关键字: | 发放,高龄,老年人,白银市,津贴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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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民政局 白银市财政局 白银市公安局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局、人社局: 为进一步落实高龄津贴发放政策,完善发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全面、及时、精准,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高龄津贴发放政策 (一)发放对象 具有白银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高龄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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