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5983 生成日期: 2026-01-04
文       号: 关键字: 转账,合作,进行,二维码,女士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安全科普 电诈案件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0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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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诈案件典型案例——网络店铺经营类诈骗】

      2026 年1月 2 日,嘉兴花苑居民吴女士在短视频平台观看了一场以“橱窗店铺运营方法”为主题的直播。在直播过程中,主播展示了相关二维码,王女士扫码后加入某微信群。群内自称工作人员的人员详细介绍了所谓“合作开店”的模式与入驻流程,并引导王女士下载一款指定的工作联络软件。在该软件中,一名自称“运营老师”的人员向王女士发送了进货流程、货品清单及多家供货商的支付二维码。王女士在未核实对方资质及交易真实性的情况下,基于创业意愿,先后通过上述二维码向多个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两万余元。此后,对方又以“订单量不足、无法完成开店”为由,继续诱导王女士转账。王女士此时察觉异常,意识到可能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提示】

     1、通过网络渠道寻求店铺经营合作时,务必提高防范意识。正规商业合作应具备规范合同及合法交易程序,不会要求通过来源不明的支付二维码进行资金流转。

     2、犯罪分子常利用公众创业需求迫切的心理设计骗局,以虚假合作方案为诱饵,逐步诱导受害人进行转账操作。

     3、如发现交易过程中存在频繁要求转账、事由牵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中止操作,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4、开展商业合作前,应选择正规平台与渠道,并对合作方资质、信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

     5、遭遇诈骗应及时止损,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请广大居民认真阅读反诈宣传信息,积极转发扩散,切实提高警惕,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平川公安反诈专线6625110进行咨询,公安机关将竭诚为群众提供识骗、防骗帮助。

     平川公安反诈中心(宣)

         2026 年1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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