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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关键字: 食,勿,注意,食物中毒,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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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2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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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平川融媒
 2024年08月27日 18:38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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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秋季天气凉爽,湿度大,各类微生物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注意合理膳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勿食发芽的马铃薯。

发芽马铃薯中龙葵碱是其毒性成分,其幼芽和芽眼部分的龙葵碱含量高,对胃肠道黏膜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对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并能引起脑水肿,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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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食炒不熟的四季豆。

豆中含红细胞凝集素,具有红细胞凝集作用,如果加热不透,毒素不能破坏,可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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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食野生动植物。

禁止采摘、采挖、购买、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动植物,一旦选择或加工不当容易导致食物中毒,危及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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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食新鲜的黄花菜。

新鲜的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可引起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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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食未煮熟的豆浆。

生豆浆加热至80℃时,会出现“假沸”现象。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可彻底破坏豆浆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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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食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和动物组织。

如食用野生河豚、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织纹螺、鱼胆、动物甲状腺等均可引起食物中毒。

不断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特别提醒秋季饮食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要注意节制饮食,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炎、胆囊炎等。秋季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吃富含维生素、纤维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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