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您好!感谢一直以来对全区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生猪产品是每个家庭餐桌上的必备肉品,确保我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必然要求。私宰猪肉未经过检验检疫,很可能带有细菌、病毒等病原体,甚至还有些不法商人私宰销售病死猪及死因不明的生猪,食用后会感染人畜共患病,或引起中毒等危害,对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巨大隐患。
因此,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经营私宰肉品等不法行为,以实际行动筑牢食品安全屏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