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201145 | 生成日期: | 2025-08-04 |
文 号: | 关键字: | 文明,倡导,爱护,城市,传承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关于实施2025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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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慈发〔2025〕10号
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 关于实施2025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帮助今年我区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家庭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区慈善会决定继续实施“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范围 1.资助对象必须是2025年度已被本科院校录取、决定就学、家庭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2.资助对象必须是户籍在平川区的常住城乡居民; 3.资助对象为低保户、因病因灾致贫户或临时因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生活困难户。 4. 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考入大一的新生,因省政府2025年10件为民办实事将资助1万元,区慈善会不再重复资助。 5.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教育局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区慈善会不再进行重复资助。 符合上述条件的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单亲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获得资助。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共资助家庭生活困难大一学生100名。 其中:1.考入本科院校且高考分数超过500分,35人,每人资助5000元。(分配名额见附件1) 2.考入本科院校,65人,每人资助3000元。(分配名额见附件2) 3.各乡镇、街道名额分配比例依据各乡镇、街道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确定。 三、 评定程序及报送时间 资助对象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下述程序进行: 1.各乡镇、街道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中筛选资助对象,对资助对象进行初审后,分别提出资助学生推荐名单(见附件5),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区慈善会。 2.因市慈善总会资助文件尚未下达,所有资助对象填写《白银市慈善育才助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1份(附件3),《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金秋助学”申请表》1份(附件4),并写出书面申请,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持网站录取通知单,加盖区考试院公章)、身份证、低保证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本人农村信用社卡(折)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12日18:00前报送至区慈善会。 3.区慈善会将会同区教育局,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资助名单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确定。 四、报送地点 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95号,民政局办公楼五楼,联系电话:0943—6626932)。
附件:1.《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金秋助学”资助学生(5000元)名额分配表》 2.《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金秋助学”资助学生(3000元)名额分配表》 3.《白银市慈善育才助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 4.《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5.《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金秋助学”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 202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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