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3 生成日期: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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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共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信息来源:共和镇
发布时间:2022-09-1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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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为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白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则。

镇食药安委是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镇食药安委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作为镇食药安委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

第二章    

镇食药安委主任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主任由镇政府副镇长担任,成员为镇教管中心、共和中学、镇卫生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和派出所、共和司法所、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交管站、各村委会和打拉池社区。

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经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由镇食药安委办公室按程序报主任批准,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领导替补,不另行文。

第三章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分析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工作规划;

(二)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协调推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探索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的有效途径;

(四)统一领导、指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工作;

(五)完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六)督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社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七)研究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

(八)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镇食安委办公室负责落实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议议定和交办事项,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部门间、各村社区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追溯制度;

(二)拟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

(三)组织起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指导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和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及管理工作;

(四)承办镇食安委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开展各村、社区领导及相关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和舆情监测,开展舆情研判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分析,编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

(七)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衔接机制,参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并协调依法处置相关问题;

(八)针对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九)完成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镇食药安委通过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履行职责。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2.镇食药安委全体会议由全体成员参加,专题会议由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成员参加。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可视情况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3.镇食药安委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适时召开。会议召开和会议议题由主持人决定。

4.镇食药安委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报告制度

为及时、全面、客观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镇食药安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镇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议定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食药安办。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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